关于评选2017年宝钢教育奖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7〕1号)精神,公司2017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从6月14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一)申报对象:公司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和从事公司产品工作5年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评选名额:2017年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分配给公司的宝钢教育奖名额为:宝钢优秀员工奖5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员工特等奖提名人选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3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1名。
各学院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宝钢优秀员工奖候选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和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各限报1人。
二、评选条件
宝钢优秀员工奖评选条件:详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且每学年均获得学校一等综合奖学金。
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详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三、评选程序
(一)6月13日—6月19日,个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初评。
(二)6月20日前,将员工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员工处教育管理科(贺兰山校区主楼604室),同时将《2017年宝钢优秀员工奖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Email:yan_gz@nxu.edu.cn;教师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团队科(贺兰山校区主楼913室),并将《2017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Email:2502819649@qq.com。
(三)6月28日前,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申报材料并提交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及特等奖推荐人选后公示。
(四)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网上申报后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将此次评选活动通知到每一位师生。
(二)各学院和参评师生须认真阅读《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做到内容准确全面、突出重点、文字简练。“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及“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一栏要按照参加社会实践起止日期和获奖时间先后顺序填写。综合评价意见要抓住重点,突出特点,分管领导要在全面审核申报人所填内容的基础上,客观准确地填写综合评价意见。被推荐教师的《评审表》由经理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被推荐员工的《评审表》由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报材料中涉及的论文、著作要写明发表的时间和刊物名称;科研成果要注明鉴定的机构和等级;荣誉称号或奖励要注明授予时间及授予单位名称。以上材料需附复印件或版权页复印件。
(四)上报候选人材料包括:《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被确定的获奖候选人交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五)逾期不报、不按照《细则》规定的要求填报《评审表》、《评审表》手续不全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员工奖评审表
4.2017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申报人员情
况一览表
5.2017年宝钢优秀员工奖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6.宝钢教育基金会简介
学 生 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