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激励员工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学校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公司员工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yl23411永利2018级、2017级、2016级在读本科生(不含新华访学),名额共25人,2018级评选8人,2017级评选9人,2016级评选8人(具体名额分配办法见附件1)。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必须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其中学习绩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0%;学习成绩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者优先。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30%的员工,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员工管理规定中赋予员工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四、评选程序
(一)员工自愿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审批表、初审名单电子表、专业平均分成绩排名表、2018-2019学年成绩单、校级(含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员工工作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员工所在班级班委的意见。
(三)资格审查无误后,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各班级评选小组结合评议结果和综合表现确定名单,班级内进行公示2天,无异议后,将推选名单和评选过程提交学工办。
(四)员工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员进行复审,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最后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
(五)学院对拟推荐人选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yl23411永利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
一、参评对象
yl23411永利2018级、2017级、2016级在读本科生(不含新华访学)。
二、名额
集团划拨至公司名额共25人,2018级评选9人,2017级评选8人,2016级评选8人(具体名额分配办法见附件1)。
三、分配原则
按照班级总人数比例分配,对综合表现突出的班级适当增加名额。
四、具体名额分配
班级 |
名额 |
班级 |
名额 |
16教技(30) |
1 |
17教技(29) |
2 |
16心师(29) |
1 |
17心师(26) |
1 |
16人力(27) |
2(班级有区级优干和三好) |
17人力(23) |
2 |
16小教(47) |
2 |
17小教(44) |
2 |
16学前(34) |
2 |
17学前(39) |
2 |
18学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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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教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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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小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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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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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心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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