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2年yl23411永利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yl23411永利 时间:2021-11-07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 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永利集团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21〕180号),健全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优化培养类型和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结合 公司 实际,实行硕士和博士连续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制度。

硕博连读专业方向及名额 

(一)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原则上应在所属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方向。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在申请材料中说明两个一级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已有的学科基础对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研究工作的支撑作用。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收名额计入导师招生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数,原则上每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限招 1 人。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二)应为公司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硕博连读)。

(三)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完成硕士阶段性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良。

(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综合分析和科学实践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须提供至少 1 项本学科专业方向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原则上仅限于员工硕士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导师一作亦可)。

2. 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三)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3. 作为主力成员(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三、选拔考核程序

(一)本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永利集团硕博连读申请表》。申请工作及资料提交应于1110日之前完成公司以实际收到申请材料确定申请员工名单

(二)专家推荐。申请人导师和另外 2 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生导师(教授或相当职称)对申请人德育表现、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等给予评价,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信必须由所申请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填写。

(三)招生导师意见。申请人须征得所申请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意,并由该导师以书面形式出具明确意见。

(四)资料审查由教学科研办公室对申请硕博连读所有员工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资料审核的员工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至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1. 资格初审主要包括

1)员工身份及证明真实性

2)《永利集团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3)专家推荐表

4)招生导师意见

5)课程学习进展,硕士阶段性课程学习任务,成绩。

6)提交本学科专业方向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真实性

2. 资格复审主要包括员工提交的本学科专业方向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认定

公司考核。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

1.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综合评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三分之二者视为通过。

2. 对跨一级学科申请的硕士研究生,考核小组通过面试或笔试等形式对申请人所申报学科专业方向的基础知识和科研潜质进行综合考核,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三分之二者视为通过。(同等条件下,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优先)。

3. 考核小组综合考评于1114日前完成

4. 公司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小组综合评议、考核的结果和意见,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经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审核后,1114-1119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确定人选研究生院于1126日前对公司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公司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人选

硕博连读研究生与当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同时报到入学

四、相关规定

(一)通过考核选拔并完成所有报名程序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公司针对公开招考考生组织的初试复试但需要在公司2022年博士报名开始时进行网上报名地址http://yjszs.nxu.edu.cn/xscx/

(二)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如因故放弃录取资格,须在2022年3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公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者;

2.硕士培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3.不符合选拔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yl23411永利

                                   2021年11月4日

版权所有 yl23411永利(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燕妮      联系电话:0951-5093039

版权所有 永利集团 yl23411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