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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来源:yl23411永利 时间:2017-12-08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大校发〔2017423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就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综合评价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以激励先进、开拓创新为目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学院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二、组织领导

 长:高石钢  梁向明

  成  员:周福盛  马志霞  马建宏  王安全  丁凤琴  郝振君      马晓玲  

               张志雄  

三、测评办法。根据《永利集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02〕271号)精神,结合学院岗位分类、岗位等级的聘任条件、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来考核,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行政教辅人员年终考核测评办法(试行)

测评项目及内容

测评标准

20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纪律作风团结协作

本年度无工作责任事故者得20分;发生工作责任事故者,根据情节扣除5—20分,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20

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素质

具备本职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者得20分。

20

工作态度出勤情况

(不含婚假、产假和经学院批准的出差、进修、攻读学位等公假)

本年度全勤者得20分;请事假每半天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5分,病假每天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以此类推,20分扣完为止。

40

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创新进取工作业绩

该项由院领导及科室主任进行综合考评。

本年度获校级各类奖励者得6分,厅局级及以上各类奖励者得10分;承担学院安排的其他重要社会服务工作者加3-5分(以上加分项目及分值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完成学院交给的除本职工作以外的重要文件、计划、总结、项目申报材料等撰写者,根据工作效果(由本人申请,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加3-6分。

根据考核测评成绩按学院统一下达的比例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若“优秀”等次最终得分排名相同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优秀”人选。本年度新聘人员参加考核测评后,其等次均为不确定等次

教学科研人员年终考核测评办法(试行)

测评项目及内容

测 评 标 准

15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本年度无教学事故者得10分;发生教学事故者,根据情节扣除5—10分,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15

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技能良好

本年度通过学院相关检查、听课或员工反映,在备课、组织课堂教学、表达、计算机辅助教学、批改作业、答疑辅导、考试命题或阅卷等环节存在显著问题者,根据情节扣除5—15分;无上述情况者得15分。

10

出勤情况

(不含婚假、产假和经学院批准的出差、进修、攻读学位等公假)

本年度全勤者得10分;请事假每半天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5分,病假每天扣1分,以此类推,10分扣完为止。

60

教学工作量(25分)

专业教师:超过额定工作量100%及以上加25分;超过额定工作量70-100%加20分;超过额定工作量40-70%加15分;超过额定工作量40%及以下加10分.未完成额定工作量者不得分。(外出攻读学位或访学期间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实际完成情况计算)

教学质量(15分)

本年度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或质量工程项目主持者得15分(参与者前2名分别得10、7分);非教学奖励或质量工程项目主持者,按上一学年永利集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考评得分(成绩在本系排名前40%得15分,中间50%得10分,排名后10% 得6分)。

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及著作(累计满分不突破20分)

科研项目:本年度获国家级(A、B类)科研奖励(优秀奖及以上)或科研课题立项主持人得20分,省部级(C、D类)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或科研课题立项主持人得15分,厅局级(E、F类)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或科研课题立项主持人得10分(上述项目参与者前3名分别得8、6、4分),按课题计划于当年按期结题者主持人得7分,在研者得5分;本年度获校级科研奖励及科研课题立项主持者得10分,参与者前2名分别得5、3分,按课题计划于当年按期结题主持者得6分,在研者得4分。

论文:本年度教师在B类及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得15分(二作者得7分),2篇及以上者得20分;教授职称者在C类核心刊物每发表(第一作者,下同)一篇得10分,在一般刊物每发表一篇得3分;副教授职称者在C类核心刊物发表一篇论文得15分,2篇及以上者得20分,在一般刊物每发表一篇得5分;讲师及以下职称者在C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篇得20分,2篇及以上者得20分,在一般刊物每发表一篇得10分。

著作、教材:本年度在A类出版社出版的论著、译著和教材主编者得20分,合作完成10万字以上者得10分,10万字以下者得5分;本年度在B类出版社出版的论著、译著和教材主编者得10分,参编10万字以上者得7分,10万字以下者得4分。

15

本年度承担额定外教学任务者得3分;承担班主任工作得4分;承担学院辅修专业教学课程1门者得6分,2门及以上者得10分;承担辅修专业毕业论文指导者每人次得2分。承担学院安排的各类短期培训班教学任务工作者加3-7分,承担学院安排的其他重要社会服务工作者加3-5分(以上加分项目及分值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获得校级除教学、科研以外的其他奖励者得6分,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除教学、科研以外的其他各类奖励者得10分;指导员工参加各类学术、演讲及科技竞赛并获得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者加5分,员工获得区级及以上三等及以上奖励者指导教师加10分;指导老员工科技创新实验项目获得国家级立项者得10分,区级及以上立项者得7分,校级立项者得2分;完成学院或学校交给的本职工作以外的重要文件、刊物、项目申报材料等撰写者,根据工作效果(由本人申请、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加3-6分。本项可累计,但满分不突破15分。

根据考核测评成绩各系按学院统一下达的比例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若“优秀”等次最终得分排名相同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其当年的教学科研工作实绩决定“优秀”人选。本年度新聘人员参加考核测评后,其等次均为不确定等次

考核小组及考核程序

1、考核等次及优秀指标年度考核严格按照《永利集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02〕271号)规定进行。此次考核全院共分5个组,根据集团下发的优秀等次指标“优秀”等次名额不得突破本部门应参加考核教职工人数15%的比例要求。现将优秀等次指标分配如下:教育系4人,心理系2人,教育技术系 2人,行政2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人,共计11人。

2、优秀等次的评选办法

①优秀等次的评选采取民主评议和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科级领导干部纳入行政人员的考核序列,采取个人述职、学院领导和教职工考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科级领导干部的书面述职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3、优秀等次评选的基本条件

①必须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②在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完成好的同志优先考虑评优。

③本年度个人无违纪和教学、工作失误或发生重大事故。

4、前期准备201712月13日下午300以各系(中心)、行政教辅为单位进行分组考核,各考核组提前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学院办公室提前统计各位教职工2017年度的考勤和参加社会服务及获奖情况;教科办提前统计出教师2016-2017学年的教学工作量、2017年的科研工作量,公示后报送各考核小组,以便进行考核和测评。

5、考核程序

行政教辅人员:公布行政教辅工作人员的考勤、获奖和参加社会服务工作情况;三办主任述职(每人不超过5分钟);其他行政教辅人员述职(每人不超过3分钟);考核组成员按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的年终考核办法打分,取平均分为最终考核成绩,考核结束后,会议讨论,提出行政教辅人员考核等次建议名单(见附表),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要求:行政教辅人员采取个人述职、考核组打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三办主任的书面述职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收齐报送党委组织部;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专业技术人员:1)各系集中公布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和考勤、获奖和参加社会服务工作情况;系主任述职(每人不超过5分钟);(2)教师述职(每人不超过3分钟);(3)最后考核组成员根据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和考勤情况以及述职情况,按照学院教学科研人员的年终考核办法打分,取平均分为最终考核成绩,考核结束后,会议讨论,提出本系教师的考核等次建议名单(见附表3),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按学院考核办法采取量化标准进行考核;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6、分组及考核地点:

①第一组:行政教辅人员9

主持:马志霞    

地点: 资料室  

②第二组:心理系13人

主持:  丁凤琴

地点:心理系办公室

③第三组:教育系24

主持: 高石钢

地点:教育系办公室

④第四组:教育技术系11

主持: 王安全  

地点:教育技术系办公室

⑤第五组:现代教育中心8

主持: 马建宏

地点:院会议室

7、其他说明

①各组根据学院分配优秀指标确定拟参评优秀等次人员,最终等次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定

②外出进修或读博教师不述职,但年度考核表要填写,考核等次由学院统一审定;2017年新进人员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长期请假教师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③考核时教师发表文章、获奖证书、著作、课题立项(结题)书等实证原件要带上,以便核实;

④各考核小组负责人对拟推优老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考核结束后,各组长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院办。
  五、时间安排
 1.公司年度考核从2017126日开始,201712月25日汇总、上报。

2.201712月13日下午300公司以各系(组)为单位进行分组考核,并在17时前将考核结果报学院办公室。

3.2017年12月20日前,学院收齐的各组和全体教职工的考核材料提交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经公示

4.2017年12月25日前汇总并整理好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组织部、人事处。

六、几点要求

1.学期末,公司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各系、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年度考核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考核、工作两不误,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领导要分工负责,认真把关,按序操作,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学院年终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考核测评让各位老师总结一年来的工作,重点说明优点和不足,要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来反思自己;各小组认真讨论,要详细记录,形成总结材料,作为学院研究决定评定结果的依据。

3.教职工通过网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入学校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在办事大厅栏目中选择“年度考核”模块进行填报),考核结束后由院办统一下载打印教职工本人在意见栏签字确认
 4.凡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在公司上报《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花名册时,须附专门书面评定材料,不参加考核的人员要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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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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