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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区(校、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

来源:yl23411永利 时间:2012-04-12 点击数:

关于2012年区(校、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普通高校区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永利集团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yl23411永利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在各班民主推选的基础上,经员工工作办公室审核,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将公司2012年区(校、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

2012学年区级优秀毕业生名单(3人)

马薇、张世界、闫薇

2012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5人)

王浩、马灵、柳燕妮、方秘、李梦

2012年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15人)

马英、李扬、李小娟、樊小雪、杨娟、陈磊、马静思、陈斌霞、

陈丽达、马应全、刘芬、马瑾、晁永红、樊琳、黄地健

附件:永利集团2012年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永利集团2012年区(校、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高石钢书记联系。

联系电话:13995090662

公示期为:2012年4月11日——4月18日

教 育 学 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永利集团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09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表彰大学期间在德智体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毕业生,鼓励毕业生艰苦创业,面向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公司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

第三条 优秀毕业生分自治区级和校级两个等级。

第四条 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以专业为单位,按本科毕业生数的1.5%、专科(高职)毕业生数的1%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以专业为单位,按毕业生数的3%评定。

第五条 评选基本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2.综合素质全面,在校期间(五年制本科一般指前九个学期,四年制本科一般指前七个学期,专科(高职)一般指前五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总平均成绩列本班级前15%;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素质优良,体育达标;

4.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未受过纪律处分;

5.本科生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6.诚实守信,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良记录;

7.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两次、专科(高职)生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员工”或“优秀员工干部”称号。

毕业学期有不及格课程或受纪律处分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第六条 评选优先条件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可优先考虑:

1.已确定毕业后扎根西部,志愿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落后地区工作;

2.在校期间获得过区级以上“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等荣誉称号;

3.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励,成果或项目获省级以上鉴定立项;

4.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论文或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宣读;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成绩优秀;

6.其他各种竞赛或评优活动中获省级以上表彰。

第七条 奖励办法

1.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者,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和奖品;

2.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归入其本人档案。

第八条 评选要求

1.各学院对评选工作要加强领导,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员工意见,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公示后报员工处,员工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公示。

2.各学院应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和《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上报时附推荐人有关证书复印件。

3.区级优秀毕业生报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本办法中的某一级别“以上”或“以下”均包含该级别。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员工处负责解释。

yl23411永利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10年3月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表彰大学期间德智体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毕业生,鼓励毕业生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依据《永利集团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公司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有优良的品质修养,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态度端正,善于独立思考,求知欲强,知识面宽,学习成绩优良。重视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列本班级前30%者。

3、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4、作风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诚实守信,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良记录。

5、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三好员工”或“优秀员工干部”称号。

三、评选优先条件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可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获得过区级以上“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等荣誉称号。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成果或项目获校级以上鉴定立项者。

3、在校级以上报刊发表过论文或论文在校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宣读。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5、其他各种竞赛或评优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6、为学院做出重大贡献、争得荣誉者。

四、评选办法

1、院级优秀毕业生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选一次。

2、已在本学年被评为区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员工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3、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按班级员工总数的10%评选,对员工工作有突出贡献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评选要求

1、各班对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员工意见,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报员工工作办公室,并在全院公示;

2、个人认真填写《yl23411永利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上报时附推荐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yl23411永利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出解释。

yl23411永利

201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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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柳燕妮      联系电话:0951-509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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